星期五, 2月 02, 2007

NFC

也許你聽過 "RFID" 這個詞,但是你聽過 "NFC" 嗎?這是什麼東西呀?如果你對於手機未來的運用有興趣想了解一些的話,就看看底下的解釋吧!

NFC是 "Near Field Communication" 的縮寫,意思為「近距離無線通信技術」,是一種近距離無線通信技術,由Nokia、Sony與Philips三家公司所共同推動,可夠用於付費、識別與通信等多種功能。作為一種通信技術,NFC能夠允許手機向具有NFC功能的電視無線傳輸數字照片,或者從電腦上下載數字音樂文件。

為什麼要用NFC而不用RFID的技術就好了?

其實NFC是屬於RFID應用的一種,但是RFID有許多無法突破的瓶頸,例如金屬和水就可能對RFID造成干擾;其中最麻煩的就是RFID不會識別讀取的人是誰,也就是說,只要你有讀取器,你就可以讀取別人的RFID資料,這造成了很嚴重的資料安全以及可能的個人隱私權問題!而NFC正好提供了RFID所沒有的資料安全技術!你可以不必再擔心別人會輕易取得你的資料了!

聽起來還不錯吧!台灣目前早已經在開發這項技術了,所以再過幾年,也許我們的手機都可以拿來當錢包用了!好期待唷!

RFID

為什麼要提RFID?因為最近我讀到一則跟RFID有關的訊息,也許你對於RFID可能也不那麼了解,但是你應該要知道什麼是RFID,例如上面這張我用了很久很久的悠遊卡就是RFID的一種。

RFID的中文名稱為「無線辨識系統(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是一種非接觸式自動識別系統,由於他是利用無線電波來傳送識別資料,一組射頻識別系統由標籤與讀取機組成。標籤上裝有電路,不需要電池。由於讀取機從一段距離外間歇發射能量給標籤時,標籤上的電路即可通電,與讀取機交換訊息。標籤基本上是在一塊矽晶片上加裝簡單的天線,然後以玻璃或塑膠組件封裝而成,所以進行識別工作時不需人工介入,可以在油漬、高塵量的惡劣環境中運用。短距離RFID可運用在工廠自動化、貨品銷售,長距離RFID可用在收費系統或車輛身分識別。目前最為人熟知的RFID應用,就是寵物注射晶片,而許多知名飯店的門禁系統及保全系統亦已應用RFID的技術。

星期一, 1月 29, 2007

Web 2.0研討會

上星期三我去參加了一場「Web2.0網路新時代‧提升企業競爭力三部曲」的研討會,地點在台北的中華電信總公司,這還是我第一次到中華電信裡面去呢!從入口進去,警衛說前面左轉到大樓12樓就到了。我一個人走到的演講廳,時間大概是12:40左右,只有兩個人來,我是其中一個,工作人員都比我們多,他們還在忙進忙出的。整個場地看起來跟學校的大禮堂沒什麼兩樣,紅色的地毯,大型背投影式的電視牆,上面有音控室,而我們坐的是一般的折疊椅。

主持人是數位時代雙週副總編輯盧諭緯,她好像滿常當這類活動的主持人,但我覺得她的站姿似乎有進步的空間,有時候覺得她還是滿大學生的感覺;她說了一些話,然後請中華電信的駱文宗協理講一些話,再來就是台科大資訊管理系教授盧希鵬來介紹真正的內容了。

盧教授並首先提到網路從Web 1.0演變成Web 2.0。Web 1.0是人對機器(People to Machine)的網路內容由「菁英」決定,商品由店家提供,也就是以往普遍的買賣模式,例如書本的內容要由總編輯來決定是否要刊登,部份的文具用品是否要上架開始銷售,諸如此類的事情,都不是由我們所能自己決定的。到了Web 2.0的時代,已經變成了人對人(People to People)的情況了,例如使用者所產生的內容、網路分享、建立社群網路等等。他同時也認為電子商務不曾泡沫化,那只不過在當時,藉由市場機制將許多不穩定的公司給淘汰掉,留下最穩固的公司而已。隨著Web 2.0的發展趨勢,我們的網路由專注於科技的發展,變成要去了解人這個「個體」,不做作、無關品質、關於你是否有話說、你可以做錯!網路不在乎平均,只在乎個人,也許別人不知道的事情,我能夠幫忙解決。另一點就是「分享」,分享可概分為「名譽經濟學」以及「助人心理學」;名譽經濟學講的就是人不求名、不求利、只求爽的一種心態,可以看到目前有很多公開原始碼程式的情形都是如此,他們完完全全都沒有任何利益可獲得,但他們卻無私的分享給大家,讓所有人都獲益!因為Web 2.0的出現,時代雜誌票選了年度的風雲人物就是「你(You)」,是「你」創造了網路的奇蹟!

Web 2.0現在朝的是社群網絡的方向繼續前進。基本上社群網絡這個名詞早在N年前就出現了,但是它的力量一直到現在才更加的發揮出來!當然,它絕不僅止於論壇而已,部落格(Blog)也是其中一環;部落格讓每個人都有空間與地方可以「高談闊論」!這邊有一項很重要的觀念可以解釋許多社群的現象:梅塔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從這個定律讓我們了解到網路世界鼓勵合作與聯盟,而能獲得關鍵臨界數量的企業將大者恆大!還有一點就是要累進學習。

那麼Web 2.0的下一步是什麼呢?盧教授認為未來Web 2.0的市場將取決於人群結構。基本上這就像是比較兩種人,一種是智商很高、很聰明的人,另一種是人脈很廣、很多的人,哪一種人比較容易成功?通常是後者,前者大概都是做研究之類的工作,但後者通常都是大老闆!誰能夠善用社群力量的人成功的機會將會比別人大很多!

這邊要補充一下盧教授的內容,他提到了「強連結」(Strong Tie)與「弱連結」(Weak Tie)的觀念。舉例來說,強連結就像是我們周遭的好朋友、好同學,他們與自己的關係比較好、比較深厚,但是通常能帶給你莫大的收獲的人,卻往往是那些「泛泛之交」!你身邊的人都非常了解你,你也不會不了解他們,因此能帶來極大變化的可能性非常低!但是那些和你不熟的人,卻充滿了變數!讓你有可能因此而改變!如果說你是台科大的學生,交了一個台科大的女朋友,那麼你的生活圈就只會在台科大;假若你交了一個師大的女朋友,那麼你的生活圈將擴大到師大,你會了解到師大與台科大的不同;在不同的生活圈,你才比較容易認識更多不同範圍的「弱連結」,有了這些弱連結,你的生活將會因此而更加廣泛與不同!換言之,假若你交了一個日本的女朋友,你的弱連結就會延伸到日本去,你會了解日本…

第二個上台的是中華電信的台北營運處代表廖金淵,自稱是網域名稱達人與關鍵字達人。他秀出許多他做的「作品」,在我眼裡,只覺得他是個適合走程式路線的「達人」,網頁設計還是交給別人比較好。他的內容大多都是臭屁與開玩笑的話,只不過這並不是我想來聽的目的;不過我還是抓了幾個重點來給大家,就是網域名稱與關鍵字的重要性。網域名稱一定要簡短好記,像有些人用shanghaishanghai來當網域名稱就不是個好主意;他之前幫別人取了一個kfc的網址,讓這家公司點閱率比同領域的公司要高出很多!因此,在申請網域名稱之前要先三思而後行呀!

另一個重點就是關鍵字的設定。除了把與你相關的文字列入之外,很多人都只把網頁的標題(Title)設短短的,事實上標題的內容會顯示在google或yahoo的的點選連結字串上面,如果介紹的詳細一些,搜尋者比較有機會點到你的頁面;此外,頁面中一定要有比標題更詳細介紹的文字,因為搜尋引擎會把這些字都抓起來,讓搜尋者看到,如果都沒有寫出來的話,別人可能只找得到你的標題而已!這種情形針對Flash類型的網頁更是重要!所以陳先生有一種作法就是「藏字」,也就是把這些說明字藏在你看不見的地方,例如當你反白文字的時候才看得見它,這樣也是一種作法。

第三個上台,也是最後一個上台的主講者,是博客來「網路」書店的總經理張天立先生。張先生一上台,馬上就糾正了主持人的話,他說主持人介紹大家的是博客來書店,但是博客來是「網路」書店,張先生馬上就不以為然的問了一下主持人「網路」這兩個字的差別在哪邊?主持人就好像變成台下的觀眾一樣,乖乖的坐在位子上回答「新任主持人」的問題…我覺得這情形還滿尷尬的!誰叫主持人沒注意到…張先生是用提問的方法,問了大家「為什麼大部份企業無法善用網路商機?」他的投影片也就是印了這麼一行字的紙。他自問自答的跟大家說明,但是留在我腦海中的印象卻不那麼深刻,因為他講得還滿隨興的!只知道他們之前是在yahoo底下,受了yahoo許多的氣,後來獨立出來,決定自己走自己的路,不和yahoo有任何的關聯!他提到了一個觀念,如果說google的創辦人現在是在yahoo或其它公司底下工作,今天還會有google嗎?答案應該是不會,因為大部份的公司都會「壓制」員工的創意與想法!即便員工的想法再怎麼好,也不會讓他騎到自己的頭上,所以很多創意才會來自於新創的小公司!台灣現在就在學如何把創意做出來,然後被別人併購!以目前來說,最受注目的就屬yahoo與無名小站的併購案了!怪不得台灣都只有中小型企業,有了這麼多的前車之鑑,大家只想著如何賺到更多的錢!這樣的情形對台灣絕對不是好事,只是讓別人把台灣的優勢帶走而已!我想這一點真的是值得大家來醒思!也許,會善用網路商機的公司,都已經被國外的大型企業併購了!?

研討會到最後,張先生好像變成主持人一樣,還會幫忙做一些主持人該做的事情,台上就好像有兩位主持人一樣…真有趣!台下也有不少人發問,不過我當時很想上廁所,只好先行離開!

為了這個研討會特別到中華電信總公司,我想透過上面的說明與解釋,應該算是有收穫的!

Web2.0網路新時代‧提升企業競爭力三部曲
星期三 24 一月 2007 : 13:30 - 16:30
中華電信總公司大樓12樓演講廳1201室
台北市信義路一段21-3號

Metcalfe's Law(梅特卡夫定律)

為什麼要提到這個奇怪而且從來沒聽過的定律呢?因為Web 2.0。底下的文字應該能幫助你更加了解這個我沒提到你大概也不會聽過的定律!

梅特卡夫(Robert Metcalfe)是3com的創辦人,也是乙太網路(Ethernet)的發明人。他最早是將此理論運用於網路上以解釋許多網路效應。從3com退休後他開始從事專欄寫作,曾在專欄上建議「網路的價值是和使用者的平方成正比的」,因此電子化計畫必須要到臨界點後才看得到效益。假設臨界點為網路普及率的六成,則兩成的網路普及率成效只有0.11(= (2/6)×(2/6)),四成的網路普及率成效只有0.44(= (4/6)×(4/6)),八成的網路普及率成效卻變成1.78(= (8/6)×(8/6)),其效益驚人。隨後未來學家基爾德先生(G. Gilder)在網站上建議稱此現象為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

當然這個定律也常應用在電話(Telephone)、傳真(Fax)、操作系統(Operating system)、應用程式(Application)以及社群網絡(Social networking Website)上;其中,與Web 2.0最有關聯的就屬社群網絡了,因此想了解Web 2.0,就應該要知道這個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