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5月 26, 2008

CSS:Hacks For IE6/IE7/FireFox

有時候我們在用CSS樣式表來製作網頁的時候,常常會發現在不同的瀏覽器裡面看到的樣子是不一樣的,最常遇到的就是IE6、IE7、FireFox之間的差異了。FireFox是採用網頁標準規範來製作的,能準確的解析出網頁標準格式;但IE6和IE7就不是這個樣子了,它們對於網頁標準的規範不如FireFox準確,而且同樣都是IE瀏覽器,不同的版本讀出來的東西竟然也不一樣!像IE6和IE7就不同,這很令人頭痛!

經過一段的測試,我無意間發現了一個方法,可以讓IE6/IE7/FF都能正常作用!只不過,這個方法可能已經有人比我早發現了!

今天我在找這個方法的時候,發現其實還是有很多網站有不同的寫法,但我認為最簡單的方法(和我用的方法一樣的…),首先在awflasher.com的「解决IE6、IE7、Firefox兼容最简单的CSS Hack」上看到,不過他是在cmsproducer.comCreating different CSS style selector definitions for different browsers (Firefox, Internet Explorer 7 and IE 6.0)上看到的。方法如下:

#yourDiv{
 padding:100px;
 #padding:200px;(#也可用*替換)
 _padding:300px;
}

意思是…"yourDiv"這個id,在FF(FireFox)的padding會顯示為100px的距離,在IE7是200px,在IE7版本以下(IE5、IE6)則會是300px。

換言之,FF只會讀取正確的語法,而不會讀取#或_開頭的語法;但IE7則會把#(或*)開頭的語法也讀進去,但略過_(底線)開頭的語法;IE7以下的舊版IE則會略過#開頭的語法,繼續讀取_開頭的語法。一般來說,愈後讀取的語法愈優先表示出來。

其它還有將IE7會讀取的#號換成+號或*號的,也可以去試試。

我把一些不錯的相關連結列在底下,提供參考:

星期日, 5月 25, 2008

心有餘而力不足

有時候,你看到某個東西是有問題的,而且你知道問題出在哪裡、應該要怎麼做;於是你告訴了對方這個問題,同時也不吝嗇的告訴對方答案、試著去解釋原因、舉出不同的例子、甚至做一次給對方看…終於,你得到了認同的表情,對方點點頭,並且表示非常同意你的方法!而且以後就會這麼做!你覺得這樣子的結果似乎不錯!

但是,過了一陣子,你卻又再次看到同樣的問題,讓你吃驚不已!

於是,你很有耐心的再解釋一次,再舉出不同的例子,再一次讓對方又給了你認同的表情,點點頭,並且表示非常同意你的看法!

過了一陣子,你還是看到同樣的問題,不過,這次得到的是「感嘆」!難道這就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嗎?

星期五, 5月 23, 2008

高樓林立的香港、世界級乾淨的新加坡




前陣子因為工作的關係,有機會到香港(Hong Kong)和新加坡(Singapore)去,剛好都是亞洲裡面相當繁榮的地方,他們繁榮的程度,比起台北來說,完全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從降落的機場與都市的連結就可看出差異:只有台灣沒有與機場連接的地鐵或捷運系統!雖然他們的地鐵捷運不見得比我們的台北捷運要好,但方便性卻高出很多,同時也顯示了台灣對於觀光的國際化程度尚有待加強!

高樓林立的香港

記得我剛去香港的時候,花了HK$100從機場搭「乘機場快線(Airport Express)」直接就坐到市區了!超級方便!(台灣呢?…)

這是我第一次到香港,雖然我從沒想過是出差的原因才來到這裡的,但是看到香港到處都是高樓林立的情景!我想起的是電影第五元素(The Fifth Element)的情節,先進的都市,繁榮的景像,到處都是超高建築,他們沒有像台北101這麼高的建築,但平均樓高大約都是在四十層樓左右!!這是在台灣完全看不到的景像!

除了高樓林立之外,香港的「的士」(Taxi/計程車)以及到處都有的飲茶也令我印象深刻。香港計程車的造型完全都是一個模子做出來的(不像台灣,什麼樣的計程車都有…當然,我們要攔車的時候也可以選高級一點的車坐就是了…),所以每個人坐的都是一樣的,只不過有些是四人坐、有些是五人坐。其實,我相信計程車也是「市容」的一部份,我認為他們這部份做得不錯。

在香港,好像很難看不到茶樓的,他們到處都是茶樓!不過我待的天數不夠,只有陪同事一起吃飯喝茶而已,感覺和台灣很像。

至於Shopping的部份,因為我是出差,也沒那麼多時間,所以沒逛什麼…但是香港果然很有港片的感覺,電車、地鐵、港口、夜生活…

世界級乾淨的新加坡

後來轉機到新加坡,一樣也有地鐵捷運可以坐到市區(不過我認為規劃得比較複雜,香港比較簡單方便!),還是比台灣從桃園坐巴士到台北來得舒適許多!

新加坡的乾淨的程度真是令人難以想像,讓我想到之前去日本玩的時候,一樣也是非常讚美日本人的乾淨!我們可以從最不會有人去注意的「道路」(Road)可以看出來;新加坡的道路很乾淨,不像台灣,就連台北也一樣,到處都是坑坑洞洞的!(印象中看過最差的大概是帛琉了,2004年去的時候,他們是石子路,但他們的自然生態保留得非常原味!)

新加坡和香港一樣,只要你會坐地鐵,大概就可以玩透透了!大眾運輸工具不止造福了他們自己,也讓觀光客可以到處觀光!非常方便,台灣要加油了!

在新加坡除了吃一些有名的東西(雞飯…)之外,整座地市就像是圖庫裡面的照片一樣!大太陽底下隨便往上拍個照,無敵藍的天空,加上高科技的建築,原來…圖庫裡面都市的照片就是從新加坡拍的!

月是故鄉圓

回到台灣以後,雖然看過了香港與新加坡的美好,但我還是深深愛著台灣這片土地!回家真好!還是自己的床最舒服!台灣雖然沒有像他們這麼繁榮與先進,但我相信我們很有潛力!而且我們的寶島上面什麼都有!(什麼都有、什麼都不奇怪!)陽明山、淡水、阿里山、日月潭、墾丁、七星潭、太魯閣…還有好多好多的地方,都很值得去體驗!希望我們的政府在規劃觀光產業的時候,也要把交通搞好!(單就「道路」這個項目就很令人失望了!為什麼總是到處都是坑洞!?)

星期四, 5月 22, 2008

老是在加班,代表你錢賺得比別人少!?

昨天和很久不見的一位朋友約在誠品吃飯,他的職位以他的年紀來說,我覺得已經非常優秀了!但他卻跟我說,他現在的工作比以前輕鬆多了!回顧到目前,他最花費時間也最努力的一份工作,就是和我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的那段時間。他現在不像以前那麼忙,但錢卻比以前賺得要多很多!聽了真是覺得好羨慕呀!

當然,每個成功的人都是很努力才能有現在的地位的!

但有趣的是,為什麼真正工作的時間變少了,錢卻賺得比以前還多!?這不是很奇怪嗎?

說實在的,其實也沒那麼奇怪!舉個例子來說,雞排店的老闆,每天工作幾小時、賣多少雞排,決定了今天能賺多少錢;工作時間愈長,原則上可以賣得愈多,因此錢賺得愈多!沒錯吧?

可是當你只會賣雞排卻不懂得經營雞排事業的話,賣的時間愈長,工作的時間愈長,得到的可能是過勞死的結果!聽來多麼無奈!一切攏系為了錢~~~

關鍵在於「支配時間」的能力。

每個人「原則上」每天都有24個小時,這是「你」的時間。如果你是雞排店的大老闆,底下有N家雞排店,那麼你底下就有N個老闆的時間,你支配的時間是「N乘以24小時再加上24小時」(Nx24+24)。假設N等於10的話,也就是你有十家雞排店,你可以支配的時間是10x24+24=264個小時!!!哇!明明每個人都是一天24小時,你卻可以有264個小時?聽起來真不可思議!事實上也是如此,你不可能擁有底下十家老闆整天的時間!所以就不可能有264個小時,但可以保證的是,你可以支配的時間,確實是比支配自己的24個小時要多太多了!

賣到不行再賣,不會讓你變更有錢,只會讓你花更多錢看醫生…

當你是其中一家被支配的雞排店老闆,能做的就是一直賣雞排…賣到雞排缺貨為止…只是,這並不能讓你真正變得有錢(也許,你的下一代會因為你的努力而獲得更好的生活)!我們希望自己也能過好的生活,我們應該要先學習如何支配自己的時間,從而學習支配別人的時間!

一旦你擁有支配眾多人的時間的時候,你會相信你拿的薪水比被你支配的人的薪水還要少嗎?

當你擁有了這項「特異功能」之後,你會發現,「你真正工作的時間變少了!」因為有很多事情都有「得力助手」幫忙;後來,你會發現,原來這就是所謂的「高級主管」呀!(如果你已經是主管了,卻還是一直在每天超時加班,代表的是你的等級還不夠!要多加努力呀!)

位階愈高,你的影響力「原則上」愈大,薪水領得當然比別人高!但位階高的工作就像所有的投資一樣,「愈賺錢的投資,風險就愈高!」主管的位階愈高,承擔的風險就愈高,這又是另一個話題了…

星期二, 5月 06, 2008

中央健康保險局執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罰鍰注意事項

前陣子很窮忙,都沒去繳健保費,於是收到了健保局寄來的單子…「中央健康保險局執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罰鍰注意事項」:
六、保險對象不依本法規定參加本保險,經本局依本法第六十九條之一追溯自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補辦投保二次後,再有不依本法規定參加本保險者,第一次處新台幣三千元罰鍰,第二次處新台幣六千元罰鍰,第三次處新台幣九千元罰鍰,第四次處新台幣一萬二千元罰鍰,第五次以上處新台幣一萬五千元罰鍰。
雖然我已經把沒繳的健保費都補繳了,但在看了這張單子的內容之後,覺得…難道沒繳健保費的人都是活該、應該罰錢的人嗎?當然這並不指那些有錢卻不繳健保費的人,但這個社會上總有許多弱勢的族群,每天要為下一個明天打拼、只為生存、活下去;即使不出門,他們每個月還是得要繳六、七百元左右的健保費;生病了,他們需要看醫生,若沒健保給付,醫療費用會高得驚人!但是沒錢怎麼辦?結果還要再被健保局罰第一次三千、第二次六千、第三次九千、第四次一萬二、第五次一萬五千元…!?

星期六, 4月 26, 2008

宜蘭民宿:芯園


三月中的時候,我和幾個朋友一起到「芯園」(一間宜蘭民宿)玩個兩天一夜。雖然宜蘭並不是這麼遠,但是,久久才去這麼一次,所以每次去的時候都覺得很舒服;宜蘭就像是台北市的市外桃源一樣,總有著那麼一股清香的氣息,讓人流連忘返…

芯園的裝飾與擺設滿不錯的,裡面的傢俱算是滿不錯的,即使是外面下雨,在這裡仍然可以坐著聊天談心。



芯園特殊的石牆讓它看起來很特別。


而且她們還提供了一個小小的空間可以讓你看看婚紗…女生通常會比男生對這個有興趣多了!不過…衣服的數量有限就是了。除了上面這個房子裡面的東西之外,他們也花了很多心思在戶外的花園與建築。


住的地方,如果兩個人來住的話,算是相當不錯!因為該有的都有,而且也很漂亮!畢竟兩人房的感覺總是比四人房以上的房間好很多!多人房的話,可能就要為分床的問題傷腦筋了…



芯園外面有一部份是漆上橘紅色的牆面,我覺得拍起人像的感覺特別美!


芯園的主人養了很多的貓。



當然貓不可能只會在外面玩,有時候還是會跑到室內的…


天氣好的時候,其實可以早點兒到這邊來玩玩,因為她們的花園城堡還滿美的!換言之,也滿適合來拍照的…






星期二, 4月 22, 2008

AS3:setInterval(); 與Timer();

其實「setInterval();」在ActionScript 3.0中仍然可以作用,讓我們來看看,假設我們想要「每隔半秒鐘說一次Hello,並算出Hello是第幾個。」在ActionScript 2.0的寫法是這樣子的:
var count:Number = 0;
var myInterval:Number = setInterval(this, "counting", 500);
function counting():Void {
 count++;
 trace("This is No." + count + " Hello...");
 if(count >= 10) {
  clearInterval(myInterval);
 }
}
其中,「500」指的是500/1000秒,也就是0.5秒,每隔半秒鐘的意思。在ActionScript 3.0的寫法則是:
var count:Number = 0;
var myTimer:Timer = new Timer(500,10);
myTimer.addEventListener(TimerEvent.TIMER, counting);
myTimer.start();
function counting(event:TimerEvent):void {
 count++;
 trace("This is No."+ count + " Hello...");
}
雖然myTimer要使用EventListener監聽,而且要用「start();」才能起始動作,好像有些麻煩…不過Timer直接設定程式執行的次數(例如上面的「10」就是執行10次的意思;如果設成「0」的話,則是持續執行的意思…),其實也是滿方便的。

AS3:getURL(); 與navigatorToURL();

以前我們在ActionScript 2.0的時候,想要讓my_btn被點選的時候在新視窗開啟yahoo的首頁,只要用這樣的語法就可以了:
my_btn.onRelease=function(){
 getURL("http://tw.yahoo.com/","_blank");
}
但在ActionScript 3.0裡,一切似乎變得更複雜…或者說是更為嚴謹吧!現在已經不使用「getURL();」指令,改用「URLRequest」配合「navigateToURL();」來達成這個效果:
my_btn.addEventListener(MouseEvent.CLICK, openNewPage);
function openNewPage(event:MouseEvent):void{
 var targetURL:URLRequest = new URLRequest("http://tw.yahoo.com/");
navigateToURL(targetURL, "_blank");
}
所以,如果你想學習用ActionScript 3.0來做連結的話,記得把ActionScript 2.0的「getURL();」語法換過來才行唷!

星期日, 4月 20, 2008

Apple + Adobe = A.A.?

今天在Terry White的Blog上看到Apple和Adobe要合併的消息!真的是太令人震驚了!之前Adobe和Macromedia的合併,已經是一個軟體界很大的新聞了,沒想到,這次Adobe不但吃下了Macromedia,還要和Adobe合併!?聽說合併之後,新的公司名稱會叫做「A.A.」。這下子真的是軟硬體通吃!難道這就是「大者恆大」?而且「愈來愈大」?

不過,話說回來,如果合併能讓我們使用的產品更加便利、工具更加強大的話,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合併之後,新公司不知道將由Apple的Steve Jobs還是Adobe執行長Shantanu Narayen來當家;但是,未來新的產品名稱,根據這篇文章,可能會是像iPhotoshop、iCS3這類的名字…其實我之前還以為Adobe會繼續出CS4、CS5…;沒想到!世事難料!Adobe和Apple居然要合併了!…

不過,看看他的日期,是April 1st,想想,這八成又是個愚人節的謠言新聞!

如果你也被騙了的話,其實也沒有關係,至少這事情就給了我們一個啟示:記得注意日期!(除了食物的保存期限之外,還有一個日期要注意的就是四月一日!)

星期二, 4月 15, 2008

SpryWidget.htm設定錯誤

前幾天在清空電腦的空間,因為我的硬碟已經快沒地方存資料了,所以將之前曾經定義過的網站檔案清除了,結果,現在用Dreamweaver隨便編輯一個檔案,都會出現「SpryWidget.htm設定錯誤」的訊息,而且是每改一次、訊息就出現一次,非常討厭!

怎麼辦呢?當然就是去Google一下了!我在Kirupa.com的「Translators were not loaded due to errors...」中找到可用的方法,並且解決了這個問題。

其實方法不難,(1)先將Dreamweaver關閉;(2)找出「Configuration資料夾」(位置在 C:\Documents and Settings\USERNAME\Application Data\Adobe\Dreamweaver 9\Configuration)裡的檔案:「WinFileCache-AD76BB20.dat」;(3)把這個dat檔刪除。(顧名思義,WinFileCache就是一個類似視窗檔案暫存(Windows File Cache)的檔案…,所以在你將這個dat檔刪除後,Dreamweaver將來還是會自己做一個一模一樣的檔案!)

終於,惱人的錯誤訊息不會再來煩我了!

星期一, 4月 14, 2008

星期四, 4月 10, 2008

Lightroom 2.0 Beta釋出!

Adobe將Photoshop Lightroom 2.0 Beta版放在Adobe Labs上了!想嘗鮮的人可以到這裡下載這個Beta版好先睹為快!NAPP的Scott Kelby和Matt Kloskowsky還設立了一個專屬的網站:Adobe Photoshop Lightroom 2.0 - Learning Center,好讓你先瞧瞧2.0最先進的功能!此外,Matt Kloskowsky也在他的Photoshop Lightroom Killer Tips的Blog上將Beta版遇到的一些問題寫成「Lightroom 2.0 Beta Q&A」。

好啦!現在試玩版給你了,教學中心也給你了,連「Q&A」也全都給你了,還在等什麼呢?快下載Lightroom 2.0來玩玩吧!

星期四, 3月 27, 2008

Lightroom Tips&Tricks電子書


網路上總是有許多熱心的人士,花費自己的時間將有用的技巧分享給大家!像The Image-Space就把一些Lightroom的技巧與秘訣,寫成了一本Lightroom Tips and Tricks eBook。感謝他們!在這個什麼都漲的時代裡,又讓我們省下了買Lightroom書的錢!最重要的是…喜歡耍花招的人又有新招式可以學了…。

The Image-Space除了Lightroom之外,也提供了Photoshop CS3與Mac影像軟體的小技巧,可以去看看唷!

暫時不要安裝LR 1.4更新

Lightroom Journal提到Lightroom 1.4的更新會產生某些問題(EXIF Time Stamp Error/DNG Conversion Error (Windows Only)/Olympus Conversion Error),因此Adobe將暫時不提供1.4版本的更新下載,同時也建議大家先使用前一個更新的Lightroom 1.31版(Mac, Win);如果沒有迫切需要使用Camera Raw 4.4或DNG 4.4 Converter的話,也請裝回上一個4.31的版本(Mac, Win)。新的解決了這些問題的更新之後才會再度釋出,大家可以到這裡來看看其他人說了些什麼。

TTG LR Web Builder


The Turning Gate又釋出了一款Adobe Photoshop Lightroom的外掛程式:TTG Pages 1.0。哇…這程式看起來非常方便的樣子,因為它讓你直接在LR(LightRoom)發佈網頁,而且簡單的介面,有充足的文字區塊,到這裡來看看TTG製作的Demo頁面吧!

如果你下載了TTG Pages的程式之後,不知道怎麼安裝的話,請記得到他的說明頁面了解如何安裝唷!

星期三, 3月 26, 2008

桃源仙谷


桃園仙谷是個很特別的地方,你知道嗎?光聽到這名字,我想應該有一大票人不想進來這個仙谷吧!因為,曾經有一句話是這樣說著的:「老王賣瓜,自賣自誇。」你會相信「仙谷」真的是「仙谷」嗎?…說實在的,我不大相信。不過,這個地方是我姐推薦說要一起去走走的,所以我們一群人真的就訂了十人份的團體餐點,星期日來個一日遊。

路上,我們經過了很久很久以前,小時候印象中曾去過的「金鳥樂園」;然而,金鳥樂園早已經荒廢了!留下來的,只有感嘆而已!

開了好一會兒的車,終於到了所謂的「桃源仙谷」,發現來這裡的人還真不少!我們得把車開到停車場很後面的地方,還好這個停車場的位置還滿多的!只不過,居然有這麼多人來這裡,真是難以想像呢!

從門口排隊換好票之後,一行人沿著步道向上走;奇怪的是,這一段路雖然是上坡,但走得卻比平常要來得久!因為沿途有太多美麗的鬱金香了!一叢一叢的,每一叢都好漂亮!

由於我們太晚出發了,所以我們決定先去吃午餐,吃完再好好拍照!只不過,就算大家都講好了,還是會忍不住到處拍照!尤其是中途有一大片鬱金香花海!我不得不說,這片鬱金香花海是我在台灣看過最美麗的花海了!我很少去欣賞鬱金香這種花,這次看到這麼一大片,不得不感嘆,「原來,有人在台灣很用心的在種植這片鬱金香花海!」我真的覺得很感動!雖然門票不便宜(成人每人門票NT$350),而且他們目前沒有提供住宿,但是,如果有時間的話,我一定會再去一次這個仙谷的!

我把在這邊拍的照片放到這邊,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