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提到這個奇怪而且從來沒聽過的定律呢?因為Web 2.0。底下的文字應該能幫助你更加了解這個我沒提到你大概也不會聽過的定律!
梅特卡夫(Robert Metcalfe)是3com的創辦人,也是乙太網路(Ethernet)的發明人。他最早是將此理論運用於網路上以解釋許多網路效應。從3com退休後他開始從事專欄寫作,曾在專欄上建議「網路的價值是和使用者的平方成正比的」,因此電子化計畫必須要到臨界點後才看得到效益。假設臨界點為網路普及率的六成,則兩成的網路普及率成效只有0.11(= (2/6)×(2/6)),四成的網路普及率成效只有0.44(= (4/6)×(4/6)),八成的網路普及率成效卻變成1.78(= (8/6)×(8/6)),其效益驚人。隨後未來學家基爾德先生(G. Gilder)在網站上建議稱此現象為梅特卡夫定律(Metcalfe's Law)。
當然這個定律也常應用在電話(Telephone)、傳真(Fax)、操作系統(Operating system)、應用程式(Application)以及社群網絡(Social networking Website)上;其中,與Web 2.0最有關聯的就屬社群網絡了,因此想了解Web 2.0,就應該要知道這個定律。
1 則留言:
太棒了~受益匪淺,謝謝。
http://blog.yam.com/oil217/article/12955556
http://blog.yam.com/sh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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