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月 03, 2007

設計與品牌

今天在yahoo上面讀了一篇蔣友柏寫的文章:設計該從品牌出發。其實早在先前我就已經指出這個答案了。但是「品牌」真正的意涵在這篇文章裡,似乎並不那麼重要,只是個引子而已。這篇文章的標題應該改成:設計三法 - 創意/想法、作品/做法、品牌/手法。這是一種先後順序的邏輯觀念,從「創意」的想法開始,把想法落實成「作品」的一種做法,再把這些作品變成「品牌」的一種手法。說穿了,設計到了最後,還是得走向品牌的道路,否則它的價值將會消失殆盡!對於這篇文章,我也回應了一小段文字如下:
台灣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政治」,它影響國家整體運作,包括教育、經濟等,同樣也影響著設計的總體品質。設計有其規則可循,創意產生了設計的差異!然而,並不是說會使用photoshop的人就是設計師、會拿畫筆畫圖的人就是畫家,但這竟是一般台灣人對於設計師或專家在認知上的問題!唯有當台灣整體的文化素養提昇到一定程度之後,設計在台灣才更顯得有價值而珍貴!政府能幫我們嗎?在這之前,我們只得默默的努力了!台灣加油!
最多只能用200個字來回應,所以我的回應也只能寫這麼多!但我覺得台灣的設計師得提昇國際的視野,才能提昇台灣設計師的價值!一方面可以多參加國際性的活動,了解國際上的情形與狀況;另一方面可以主要邀請或舉辦國際性的活動。一旦台灣設計師在國際上的互動多了,視野自然就會寬廣,設計的層次自然就會提昇!如果說現在政府在政治惡鬥的亂象下無法幫助我們,我們只能期待自己並且努力去嘗試,努力必然會有收獲的!

2 則留言:

小竹 提到...

每份耕耘灑下的種子,雖然不能馬上看見,不過仍會有成效

perr 提到...

只不過有太多人都急著要看到東西了…